琼科函〔2023〕158号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园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各创业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要求,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将牵头组织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暨海南省第九届“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战略科技力量,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持续推进海南自贸港产业协同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
二、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三、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6.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大赛工作流程
大赛将成立海南赛区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进和执行。大赛整体比赛方案另行发布。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2.报名截止后,由海南赛区组委会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参赛条件,对参赛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二)大赛安排。
大赛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服务创新主体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按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比赛,采用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产生的优胜企业按一定比例入围全国赛。
1.初赛安排
初赛比赛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9日
初赛采用对参赛项目进行不见面打分评审的方式进行比赛,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评选注重发挥创业投资专家作用。评审专家根据参赛企业数量、评分排名,分行业按比赛组别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企业晋级复赛环节。最终晋级复赛数量以海南省科技厅公示名单为准。
2.复赛安排。
复赛比赛时间:2023年7月10日—8月6日
复赛采用路演答辩方式进行比赛,其中,路演陈述8分钟,提问答辩7分钟。参赛企业按照路演顺序依次进入赛场路演,专家现场评审打分,当场公布成绩。根据评分排名,分行业按比赛组别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企业晋级决赛环节。最终晋级决赛数量以海南省科技厅公示名单为准。
3.决赛安排。
决赛比赛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20日
决赛采用公开路演方式,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三)入围推荐。
海南赛区组委会将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入围全国赛名额,结合海南赛区大赛成绩,产生拟入围全国赛企业名单并开展尽职调查,完成网上推荐晋级全国赛的企业名单。
入围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五、大赛奖励与支持
(一)荣誉奖励
1.初赛环节小组前8强、复赛环节小组前20强,将分别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2.晋级决赛的企业,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优胜企业证书,同时获一、二、三等奖企业将另颁发获奖牌匾及证书。
(二)创业扶持资金奖励
在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暨海南省第九届“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成长组第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奖励;获得初创组第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奖励。?
(三)产业化服务
1.参赛项目可享受专业的创业辅导和培训;
2.组织各型投融资机构,根据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有针对性的择优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
3.获奖项目可择优推荐入驻有关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机构,享受政策扶持和成果孵化服务,加快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宣传展示
通过大型展览、成果汇编、新闻媒体等渠道,对优秀企业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五)政策激励
1.择优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推荐;
2.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3.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机构等要积极向辖区内企业介绍、宣传大赛,认真做好大赛项目征集、企业报名等赛事组织工作,为参赛企业提供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并完善对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二)大赛将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不断完善和规范赛事评审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严格的项目筛选程序及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采取适当工作模式组织赛事,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大赛各阶段的评委均由省内外资深创投专家及知名科技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评委采取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入库方式进行,所有评委均签署无利益相关承诺书。
联系人: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景春林
咨询电话:0898-65373956
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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