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长江中下游和淮河上中游大部江(河)段水位超警时间长,堤防长时间高水位浸泡,容易出现滑坡、塌陷、管涌等险情,7月23日,国家防总经会商研判,决定维持长江、淮河防汛Ⅱ级响应,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堤库巡查防守、风险隐患排查、群众转移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大江大河和中小水库安全度汛,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23日,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主持召开会商部署会,与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粮储局会商研判雨情水情灾情,视频连线安徽、湖北、江西、湖南、河南等地应急管理厅,专题部署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郑国光、周学文、徐平等部领导参加。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视受灾群众为亲人,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真正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现场协调解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提前谋划部署,进一步强化救灾款物保障,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确保转移群众安置点绝对安全,加强庄台堤坝安全守护,严防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统筹协调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逐一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转移群众安置点住房、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精准高效、公开透明发放救灾物资。要精心谋划、科学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针对贫困地区、受灾困难群众和重灾户等给予帮扶支持,切实防范因灾致贫返贫。国家防总工作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6月1日主汛期以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先后向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西、贵州等省份紧急拨付9.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储局向江西、湖北、湖南、安徽、云南、四川等省份累计调拨8批次价值6674.3万元中央防汛物资,有编织袋、玻璃钢冲锋舟、橡皮舟、救生衣、防汛帐篷、拖车式移动泵站、汽油发电机等,支援地方抗洪抢险;向安徽、江西、贵州、湖南、广西等省份累计调拨7批次13万件中央救灾物资,有帐篷、毛毯、毛巾被、折叠床等,全力支持各受灾地区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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