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新修订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新增了青年领军人才。《细则》明确三年内计划引进双创领军人才6000名。细则修订后,将科技项目经费、安家补贴的最高支持额度分别从4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2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目前,苏州全市人才总量超300万,高层次人才总量突破30万,引进海外留学人员5.1万余人。苏州也是率先建成了国内唯一的“中国创业人才投资中心”,出台“人才金融10条”,推出国内最高授信额度人才贷,设立超5亿元规模“姑苏人才基金”,为人才创业提供最优支持。
现行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于2016年12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细则》共7章28条,明确三年内计划引进双创领军人才6000名,其中市级不少于1000名,着力提升苏州人才国际竞争力,推动“金字塔”式人才结构和政策体系再巩固、再提升。
《细则》新增了青年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分为青年创业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青年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创业项目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青年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在苏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的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工作经历,具有一流研究水平和业绩,有望成为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细则》将科技项目经费、安家补贴的最高支持额度分别从400万提高到500万、250万提高到300万。
《细则》同时明确设立区域重点产业人才专项,鼓励各市(县)、区根据区域特点科学规划、错位发展,加大重点产业领域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各市(县)、区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重点先导产业领域引进的人才项目,可简化评审程序。
修订后的《细则》对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完善,删除了年龄、资历等刚性要求,增加了薪酬等市场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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