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4月2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拟补充选拔100名左右领军人才。各地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
《通知》指出,补选人数实行总量控制,拟补充选拔100名左右领军人才,补选对象为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人选应当为能引领学科建设、加速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7岁以下(196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应当为能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年龄在50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加大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公务员(含参公)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通知》明确,补选工作实行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申报。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地区推荐申报工作。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制定评审工作方案,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人员进行集中综合评议,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
《通知》强调,严格条件标准。补选严格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推荐人员填报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审核时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入选资格,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严格条件标准,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真正将在相关领域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上来。